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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公告

来源: 高台县林草局 发布时间:2024-07-16 10∶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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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政策到期森林抚育补助

一、政策依据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

财政部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《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资环[2022]171号)和甘肃省财政厅、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《甘肃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实施细则》的通知(甘财资环[2023]17号)等相关文件精神,为落实退耕农户管护责任,巩固上一轮退耕还林成果,防止出现毁林复垦现象,将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政策到期任务纳入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范围。

二、补贴范围

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政策到期任务纳入森林质量提升的补助面积1万亩,涉及退耕户356户。

三、补贴标准

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政策到期纳入森林质量提升的,按照每年每亩20元的标准补助,连续补助5年。

四、办理程序

根据《退耕还林条例》相关规定和资金计划,根据资金计划年度,由县发改、财政、自然资源、林草等部门组织开展县级检查验收,并将验收结果在镇、村公示栏进行公示,无异议后根据验收结果申请兑付资金。

五、资金发放

县林草局、县财政局将兑付资金文件下发至各镇后,按照“惠农系统”相关操作步骤完成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审核上传工作,由代发银行通过“高台县惠农资金代发户”将补助资金发放至退耕户社保卡账户,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发放信息公示工作,接受社会监督。    

主管部门: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

咨询电话:0936-6688226

监督举报电话:0936-6621668   高台县财政局


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

一、政策依据

财政部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《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资环[2022]171号)和甘肃省财政厅、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《甘肃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实施细则》的通知(甘财资环[2023]17号)等相关文件精神,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,是国家从2022年开始,对2014年以来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期满后,延长补助期限继续给予适当补助。

二、补贴范围

全县各镇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农户、村集体、企业、合作社等,共计39户。

三、补贴标准

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标准和期限为:每亩补助500元,分五次下达,每年100元。

四、办理程序

根据《退耕还林条例》《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》相关规定和资金计划,根据资金计划年度,由县发改、财政、自然资源、林草等部门组织开展县级检查验收,并将验收结果在镇、村公示栏进行公示,无异议后根据验收结果申请兑付资金。

五、资金发放

县林草局、县财政局将兑付资金文件下发至各镇后,按照“惠农系统”相关操作步骤完成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审核上传工作,由代发银行通过“高台县惠农资金代发户”将补助资金发放至退耕户社保卡账户,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发放信息公示工作,接受社会监督。    

主管部门: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

咨询电话:0936-6688226

监督举报电话:0936-6621668   高台县财政局


新一轮退耕还草延长期补助

一、政策依据

财政部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《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资环[2022]171号)和甘肃省财政厅、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《甘肃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实施细则》的通知(甘财资环[2023]17号)等相关文件精神,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,是国家从2022年开始,对2014年以来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期满后,延长补助期限继续给予适当补助。

二、补贴范围

全县各镇实施新一轮退耕还草的农户、村集体、企业、合作社等,共计73户。

三、补贴标准

新一轮退耕还草延长期补助标准和期限为:每亩补助300元,分三次下达,每年100元。

四、办理程序

根据相关规定和资金计划,由县发改、财政、自然资源、林草等部门组织开展县级检查验收,并将验收结果在镇、村公示栏进行公示,无异议后根据验收结果申请兑付资金。

五、资金发放

县林草局、县财政局将兑付资金文件下发至各镇后,按照“惠农系统”相关操作步骤完成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审核上传工作,由代发银行通过“高台县惠农资金代发户”将补助资金发放至退耕户社保卡账户,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发放信息公示工作,接受社会监督。

主管部门: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

咨询电话:0936-6688226

监督举报电话:0936-6621668  高台县财政局 


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

一、政策依据

根据甘肃省财政厅、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《关于关于印发甘肃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甘财资环〔2022〕18号)和甘肃省财政厅、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《关于关于印发甘肃省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甘财资环〔2023〕17号)文件。

二、补贴范围

纳入国家级公益林补偿的集体(个人)。

三、补贴标准

集体(个人)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:16元/亩/年,其中:直补集体(个人)11.3元/亩/年,统筹4.7元/亩/年。

四、办理程序

《甘肃省公益林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做好日常监管,经县级检查验收后,根据验收结果通过“一卡通”系统兑付补助资金。

五、资金发放

由县林草局通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补贴资金支付到“高台县惠农资金代发户”,并联合县财政局将下达资金文件及审核无误的花名册传送至各镇。各单位按照相关操作步骤完成资金发放流程,由代发银行通过“高台县惠农资金代发户”将资金发放至农户“一卡通”账户,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发放信息公示工作,接受社会监督。

主管部门: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

咨询电话:0936-6688226

监督举报电话:0936-6621668 高台县财政局  


草原管护员工作补助

一、政策依据

根据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〈乡村护林(草)员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林站规〔2021〕3号)文件精神,完成村级草原管护员工作补助资金兑付。

二、补贴范围

全县聘用的265名村级草原管护员

三、补贴标准

村级草原管护员工作补助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

四、办理程序

根据《乡村护林(草)员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由镇人民政府按照公告、申报、审核、公示、聘用等程序,从草原管护区域所在村聘用村级草原管护员,开展日常巡查管护工作。根据资金计划年度,相关镇人民政府组织对聘用的村级草原管护员进行考核,考核结果报县林草局备案,县林草局根据考核结果将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在县门户网站、镇村公示栏进行公示,公示期结束后起草资金兑付文件,并将兑付资金文件下发至各镇。

五、资金发放

县林草局、县财政局将兑付资金文件下发至各镇后,按照“惠农系统”相关操作步骤完成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审核上传工作,由代发银行通过“高台县惠农资金代发户”将补助资金发放至草管员社保卡账户,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发放信息公示工作,接受社会监督。    

主管部门: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

咨询电话:0936-6688226

监督举报电话:0936-6621668 高台县财政局 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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